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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蕴(​上)

发布时间:2023-11-22 03:05:53作者:华严经快诵网
五蕴(​上)

五蕴,色受想行识。蕴是积聚义。

五蕴分别是色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五种。在五蕴中,除了第一个色蕴是属物质性的事物现象之外,其余四蕴都属五蕴里的精神现象。

五蕴理论实际上是佛教关于人体和其身心现象都是由哪些要素构成的理论。五蕴的 蕴 是梵文的音译,意义是积聚或者和合。佛教认为世间一切事物都是由五蕴和合而成,一人的生命个体也是由五蕴和合而成的。

佛法以有情为中心为根本,情是情感活动,小至蝼蚁,大至人类,时刻在情感的生命狂流中。但有情各类有迷悟、有思想境界不同,总不外有情是物质和精神的和合物,故佛不偏物质,不偏精神,而二者合论。有情的身心不外乎五蕴、十二处、十八界之范筹,亦即以此三科观察有情之真相。

色蕴

色蕴,四大种及四大种所造色,即十一处色,此等色法有种种差别和合积集为一聚故名色蕴。

色是质碍变坏义,身上皮肉筋骨等有形可见都是色蕴积聚。

地水火风四大

地水火风,此四大为质碍的色法所不可缺,故有称四大为能造。

地是物质的坚性,作用是任持;

水是物质的湿性,作用是摄聚;

火是物质的暖性,作用为熟变;

风为物质的动性,作用是轻动。

大有四义

一为所依大,与一切所造色为所依处。

二体性宽广大,地等四种,遍在一切色上,无一物而非所造。

三形相大,大地大由,为地大的增盛;大江大海,为水大的增盛;猛焰赤火,为火大的增盛;疾猛大风,为风大的增盛。

四起用大,地界能持,水界能摄,火界能熟,风界能长,乃至成坏世界,作用广大。

地等具有这四种大义,所以各得大的名称。种是因义、类义。地等四大,能为生、依、立、持、养五因,起造众色,是为因义。种类各别不同,是为类义。

《大乘法苑义林章》大种造色章说:“虚空虽大,不能为因;内种子等,虽能为因,体相非大;所余诸法,非大非种;由此地等,亦大亦种,故名大种。”这是对于大种的四句分别。

地与风相对,水与火相对。

地以任持为用,在因缘和合中,有相当的安定性。坚定的反面是轻动性,如物质没有轻动的性能,那永不会有变动的可能。地为物质的静性,风是动性,为物质的两大特性。水有摄聚的作用,即凝聚性能,火的作用是熟变,如人身有温暖可消化食物,一切固定物的动变,都由熟变力,使他融解或分化。水是凝聚,火是分化,此又是物质的两性。

四大是相互依存而不相离,从凝摄而成坚定,从分化而成动乱,动乱而又凝合,坚定而又分化,物质于此不断过程为通遍特性。若加空识为六界,空是无碍性的空隙,由此无碍性,一切色法才能占有而离合其间。有虚空才有四大,此为器世间,若有觉了的特性——识,即成有情了。

以上说明构成色的因素,此所造色有五根五境及法处。法处所摄色是意识所缘色,有五种:

(一)极略色(极微)

(二)极迥色(空界)

(三)受所引色(无表色)

(四)遍计所起色(水月镜像)

(五)定所引色(定力所变之色)

前四种是假法,无别实体,定所引色有实有假。

南无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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