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宗教学创始者麦克斯-穆勒说过,有句名言:只知道一种宗教的人,对宗教一无所知。但在我结识的牧师和法师之间,对对方的宗教,均持不冷静的抵制态度。您如何看待基督教?如何看待各教之间以对方之短凸显己方之长的弘法传道现象?
宗舜法师:
佛教自称“内道”,把不信仰佛教的称为“外道”。“外道”是一个中性词,而不是一个贬义词。佛教并没有否定信其他宗教所修的五戒、十善、人天共乘的这些方面的善业。我只说不信仰佛教的是“外道”,没说是“邪门”或者“邪教”。而人天的善业也不是有的人说的“小学的智慧”。比如孔孟之道可以说是人天善业里面的圣贤之道。这岂是小学之道?这是大学之道,这是中庸之道,这是仁者之道。
至于佛教的法师如何看待基督教,可以读印顺法师、圣严法师的相关著作,他们研究过《圣经》和基督教,都专门从佛教的角度和《圣经》的角度对比进行阐述。
我曾撰文提出宗教对话的几个原则:
第一,倾听的原则。在宗教对话和交流过程中,我们首先要做一个倾听者,尊重对方的话语权。而不能热衷于向对方灌输自己的宗教观点,却拒绝了解对方的宗教诉求。
第二,理解的原则。在宗教对话和交流过程中,我们不仅要倾听,更要“善解人意”,将对方的宗教观点弄懂,而不是粗暴地加以曲解,甚至用误解践踏对方的宗教感情。
第三,尊重的原则。在宗教对话和交流过程中,要尊重对方的宗教信仰、宗教理论和宗教习俗。消除那种非此即彼、非正即邪的机械态度,反对以狭隘的宗教感情替代理性的宗教智慧。
在这样的原则下去做,宗教和宗教之间是可以协调的。不过,我们也得强调各个宗教的差异。 在宗教和宗教之间交流的时候,大家应该彼此说一些具有共同点的事情。作为佛教的法师,我们就说佛教和基督教都是劝人向善的,在哪些方面是相同的。这样,可以尽量达成共识,从改变社会人心的角度,让每种宗教都发挥积极作用。
但是,在佛教的学修当中,我们明明是在念“南无本师释迦牟尼佛”、念“南无阿弥陀佛”,就必须讲一些宗教之间的差异,坚定自己对佛教的信仰。如果我们对信众说,佛教和基督教是一样的,那么结果就是可能把佛弟子度去信基督,但是不大可能把信基督的人度来信佛。因为信基督的人会说,你自己都讲了,你的佛教和我的基督教一样,我为什么要改信你的呢?同时,你既然说了我的基督教与你的佛教一样,你改信我的基督教不是天经地义吗?
对于佛弟子,我们有责任告诉他们,修各种世间的善法以及希望将来上天堂,属于佛教的人天乘,只是佛教修行的一个部分而已。从解脱的角度说,这样做虽然是修行善法,但还没有生起出离之心,更没有生起菩提之心。天堂虽然美好,但是离不开三界,仍然没有超越生死与轮回。天堂显然不是我们的目标,我们追求的是更为上乘的境界——成佛之道。所以,我当然不会去信基督教,也不会劝大家去信基督教。人身难得,修行的机会难得,用这样的机会追求人天福报,就好比现在你已经拿到了一颗无上的宝珠,却非要先用这颗宝珠跟人家换一块糖来吃,然后你再一点点发家致富,挣一大笔钱把宝珠赎回来,这也太划不来了。
总之,宗教和宗教之间的同异,要看跟什么人讲。有时候需要强调共同之处,有时候需要强调不同之处。不仅是宗教与宗教之间要这样,在佛教的教派之间也是如此。比如,学净土的时候,就老老实实说净土的好。试想,如果你一边念着“阿弥陀佛”,一边天天夸赞禅宗多好,人家看到这种情况,可能会觉得你有点人格分裂。
希望大家身心统一起来。
别人的东西与我无关,他信他的基督,我信我的佛。不要强拉信基督的人来信佛,更不要劝信佛的人去信基督。不要招致人家的反感,不要害得人家种下诽谤三宝的恶业。对于宗教差异的问题,我们要有清醒而理智的头脑。既反对无限夸大宗教差异,自高自大、目空一切的做法,也反对不辨差别,强作解人、简单“会通”。所以,我们主张,宗教与宗教之间对话的时候,要多说“同”,必须要“求同存异”。而在宗教内部,要多说“异”,以凸现自己所信仰宗教的殊胜,以坚定自己的宗教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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