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经》中,为了引导须菩提觉悟,佛告诉他务必要做到这两点:一是心”不可取法“,二是心”不可着相“,这两点也就8个字,并不复杂。但要理解和体会到这8个字的真正意义,还是需要下一番功夫的。什么解释这8个字呢?
佛像其实这句话是佛对于须菩提的告诫语。用这8个字来告诫须菩提,心要做到”不可取法,不可着相“。
否则就不能觉悟。正是因为没有觉悟,因此才向佛提求法,而佛本身也没有法可以给他。所以须菩提才会问“颇有众生,得闻如是言说章句,生实信不”?
佛像须菩提之所以闻佛所言而不懂,且生疑问,其实就是因为其心着相,心里还有法可取。
佛本身已经觉悟,因此洞见其心,因此才对于须菩提的”求法之心“给予引导。告诉他没有什么法可以传授的,如果真有法可授,那就是着相了。
因为法本为心行,心动自然生法,因此法行本来自然,自应觉之而已,法本来就没有“有和无”的分别。
佛寺以为法定是非,就是着法相。所以觉悟的人,从来都没有法, 也从来不是无法;因此不取法,也不取非法。 佛说“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就是这个意思。这句话虽简短,却含有两个落点,一个显,一个隐。显浅而隐深,显的是法,隐的是取,二者境界不同。
读这句话,见的是法还是取,便可检验知见境界。着相者见法,不着相者见取。落处不同,境分觉味。
佛寺法有相,所以见法就是见相,见相也是着相:取无相,才能见取,也就是见心。因为有所见的话,法就已分别为法与非法,而取为心动,所以佛以一取而立法与非法,且皆以“不应取”而将法与非法皆否之。
因此佛的重点在取而不在法。取,就是心为。佛说“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是说心当无为,不可有为。取法即是着相,取非法也是着相,所以不应以法为论,而应以取为论。
心若是没有取的这个概念,那么所谓的法又因何而存在呢?心若是没有取的这个念头,法的存在与否跟心(本来)又有什么关系呢? 佛在这里,更再深一层向须菩提进一步说明,由取至觉。心若觉取,则取与非取,都是觉而不迷,又什么会有取与不取的分别呢?因此觉悟不应以取为论,而应以觉为论。 心若觉之,与取没有半毛钱关系?
因为有心行必有生法,但心觉落法则会产生昧,心觉不落法才会纯净清明。 若觉在法上,则取法,进而才人会产生有法与非法的分别;若觉在本上,则于法而不取法,于不取法而非不取法,就是这个意思。
佛对须菩提说过不可取法之后,接着便为他解说法为何物,为何不可以取法。
佛说的法与非法,都是法。法,指可以度人的法,即正法,为当用之法;非法,指不可以度人的法,即邪法,为不当用之法。正法、邪法都是法,正法都要舍,何况是邪法。能度人的法,如过河之舟;不能度人的法,不能让人过河,还会使人掉在河里,还会害人害已。
但是舟只能渡河用,渡河到岸之后,舟也就无用了,就应该舍弃。所以不能度人的法,是不可取的;可以度人的法,也要用过即舍,不可执着。
因为法是工具,佛法也是工具,所以法是专用的。就如同舟只有渡河的功能一样,在陆地行走,舟就无用了。如果执着不放,要么就还在舟 上不能上岸,要么就要在陆地上负舟而行。这就是执着于法的比喻。
所以执着于法,法就会由利变害,成为障碍。但这不是法的问题,而是人的问题。
人的问题又是什么问题呢?即觉与不觉的问题。觉者,取与不取皆得自由;不觉者,其或取或不取,则成为法的执着问题。所以觉者人用法,味者法用人。前者于法得自由,后者于法反而会失去自由。
由于法以专用功能为其利,所以遇不同境况就要用不同的法,这也是不同佛经存在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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