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得人身而不思正法,如至宝山而空手而归,实在是无意义的事。
(二)已入法门而仍系家累,如灯蛾扑火,实在是无意义的事。
(三)虽常在持法大德的面前,自己却没有信心,如在海边干渴而死,实在是无意义的事。
(四)任何一个法门如果不能对治我执和四根本烦恼,就像是把斧头和树皮捆在一起,毫无意义。
(五)任何一个口诀如果不能对治烦恼,就像是一个病人,把药囊背在身上而不服用,实在是没有意义的事。
(六)口头说法喋喋不休,身心却毫无行持和体验,这种说教,就像是鹦鹉说话一样,实在毫无意义。
(七)用偷窃强夺或欺骗的方法,获得财务后用以布施,这就像雷电入水,完全浪费了,实在毫无意义。
(八)以损害众生的方式,获得财物后用以供养三宝,这就像把儿子杀掉,以其肉来供事其母一样,实在是颠倒的行为。
(九)为了满足现世的欲望而伪饰法行及忍辱,这就像猫躲老鼠一样,实在毫无意思。
(十)为了现世的名闻和供养而广行善业,就像是用一卷牛皮,一袋酒糟,或是一包食物来交换无价之如意宝珠一样,实在是颠倒的行为。
(十一)见闻虽然深广,而身心却流入凡俗,这就像医生自染恶疾,真乃颠倒的行为。
(十二)学了一大堆口诀,却毫无实际的修持,这就像面对一个富户的仓库,身上却无钥匙一般,实在毫无意义。
(十三)自己尚未契证法仪,却对别人说法,这是以盲导盲,实在毫无意义。
(十四)由方便(道)所生起之觉受以为是最殊胜的,对实相之究竟,却不予追求,这就像把黄铜当作金子,实在毫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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