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疏》云:若片月澄空,晦明相并。盖指隐处具显,显处具隐。」夜晚我们看月亮,月亮在空中,月光照见的地方明亮,照不到的地方就阴暗。隐处有显了,了是明了,显处,显处也有隐的。这个意思也很深,实际上是隐显俱成。
我们是凡夫,我们看一切色相,这个色相是法相,法相很明显。法相没有离开法性,法性我们看不到,法性就变成隐密,法相就变成显了。这个道理我们知道,体、相、作用是一而三、三而一,永远不能够分开的。
明心见性,他见什么?他在相上见到性。相是假的,性是真的,相是千差万别,性是一个,没有丝毫差别。所以古人讲「以金作器,器器皆金」,将金比喻作性,将器比喻作相,用黄金做个戒指、做个镯子、做个项链,这是相。
如果你着相,着相性就忘掉了,我叫你拿个项链来,你会拿来,拿个戒指来,你会拿来。我如果不说这些名词,我说你把黄金拿过来,他就不知道,不晓得哪里是黄金,他不知道这个东西全是黄金。所以着相把性就隐密了,就不见了,其实什么?它其实都在你面前,事实真相是如此。法性在哪里?法性遍在一切处,它变成法相,性相永远不能分。所以隐处具显,显处具隐,心地清净的人见到,凡夫见不到。
文摘恭录—净土大经科注(第四十四集)2011/11/14 檔名:02-037-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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