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相继有高校青年教师、文史少年天才自杀的消息传出,引发了很多人的关注。青年人文学者自杀的问题,不是现在才引起社会关注的,1934年北京大学史学系三年级学生孙以悌自杀就曾轰动一时。孙以悌是天才式的人物,生前著有《书法小史》《围棋小史》《中国天文学史》《三统术便蒙》等书,钱穆、傅斯年都非常欣赏他。钱穆先生在孙以悌自杀后,还专门撰写了《悼孙以悌》(此文《钱宾四先生全集》失收,刊于《史学论丛》第一册,1934年7月)。多年后,张中行先生、杨向奎先生还写有长篇回忆文章。
孙以悌生前常读佛经,近日自杀的青年学者也曾有基督教信仰背景,各大宗教对自杀的看法,也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古代个别佛教徒曾有焚身供佛的宗教实践,但这种自焚行为遭到很多高僧大德的反对。梁代慧皎在《高僧传》中就提出,人身体中有八万四千虫,即人体内有很多寄生生物,人死后,这些寄生生物也会死亡。但如果“未死便烧,或于虫命有失”,焚身自杀同时剥夺了体内各种寄生生物的生命,是严重的杀生犯戒行为。
相传释迦牟尼佛在世时,跟随他修行的很多弟子自认为达到了很高的境界,觉得活着没有任何意义,甚至害怕继续活下去还会使自己丧失已经获得的境界,于是出现了自杀的现象。释迦牟尼佛因此特别强调五戒之首的不杀生,首先是不自杀。与佛教类似,“摩西十诫”中第六诫“不可杀人”,被基督徒认为既包括了不可杀害他人,同时也禁止自杀。《圣经》中说:“凡事都有定期,天下万物都有定时。生有时,死有时。”中世纪著名神学家奥古斯丁认为,人对于自己的生命只有使用管理权,而没有绝对的生死支配权。
伊斯兰教也认为只有真主才能主宰人的生死,《古兰经》明确说道:“你们不要自杀,真主确是怜悯你们的。谁为过分和不义而犯此严禁,我要把谁投入火狱,这对于真主是容易的。”极特殊情况下的自杀,即便不入火狱,也被认为不能进入天园。《布哈里圣训集》记载穆罕默德曾经说过:“我有一名弟子,他在战场上受到重伤。回来之后,疼痛难忍,因此他用匕首切断了手臂上的脉搏,血流不止而死。真主传下启示说:‘我的一个奴仆失去耐性而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我为此使天园对他关闭。’”部分穆斯林不吸烟,也是认为吸烟等于慢性自杀,有违背教义的嫌疑。
中国古代《孝经》上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不过儒家也有“舍生取义”的传统。明末,天主教入华,一些中国天主教徒官员在明亡时没有“临危一死谢君王”,受到指责。基督徒确实强调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该自杀,《威斯敏斯德小教理问答释义》中说:“虽然在某些情况下自杀,被外邦人认为是一种德行,体现了勇敢的精神,但上帝的律法不仅不容许这样的事情,而且把这样的人算为谋杀自己的人。”
一神教反对自杀,主要是考验信徒是否有坚忍的品质、对至上神恩典的信念;佛教五戒之首的不杀生首先是不自杀;道教、儒教等中国本土信仰反对自杀,则主要从信徒本身出发,强调“贵生”、“乐生”,重视生命,尊重生命价值,洁身自好,追求超越。如《度人经》云:“仙道贵生,无量度人”。
各大宗教都是反对自杀的,都是希望通过建立理想、信念,让人的生命更加美好,让人生活得更加有价值,实现对人的生命的升华与超越,而绝非要厌恶和抛弃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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