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王阳明年谱》记载:“是年先生渐悟仙、释二氏之非”,可见,在弘治十五年(1502),王阳明对“仙、释之非”的认识是一个“渐悟”的过程,也是一个由表及里、寻幽入微的过程。这一年,年谱中载有两件最具“渐悟仙、释之非”的两件事:其一,“已而静久,思离世远去,惟祖母岑与龙山公在念,因循未决。久之,又忽悟:‘此念生于孩提。此念可去,是断灭种性矣’”。其二,“往来南屏、虎跑诸刹,有禅僧坐关三年,不语不视,先生喝之曰:‘这和尚终日口巴巴说什么!终日眼睁睁看什么!’僧惊起,即开视对语。先生问其家,对曰:‘有母在。’曰;‘起念否?’对曰:‘不能不起。’先生即指爱亲本性谕之,僧涕泣谢。明日问之,僧已去矣”。
王阳明虽一直在居越隐居,但作为具有浓郁儒士底色的士人,他必须对这一价值选择进行自我剖析,因而隐逸阳明洞时期亦是对隐逸践履的反思时期。在出世与入世的终极价值冲突下,对“爱亲本性”的真切体悟是一种实践性的生命体悟。而这一实践性的体悟证明了个体与现世的本质联系,具有内在的必然性。“鸟兽不可同群,吾非斯人之徒与而谁欤?”王阳明基于爱亲本性的认同,证实出世之念“可去,是断灭种性矣”。这两件事显露出王阳明对出世思想与隐逸实践的动摇,同时还展现着其内在地对儒家传统伦理与价值理念的坚守。
在儒家伦理道德中,“夫孝,德之本也”,“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从本质上看,儒家是一种富有现世生命关怀的人学体系。这与佛家“出家证果”的神学系统有着根本性的不同,后者提倡“辞亲出家”,“爱欲断者,如四肢断,不复用之”,即佛教讲求辞亲修行、断除亲欲。在事亲与辞亲上,儒佛的不同归属反映了本土儒家与外来佛教的根本分歧,即出世与入世的矛盾。儒学是入世法,关注此生,“诚其所是者,即苦亦不所辞;诚其所非者,即乐亦不所受”。佛教是出世法,关注来世,人世间种种情景皆为佛家“苦海”,于是断欲去爱以求“心不系道,亦不结业”。因此,儒佛关系是宋明儒学者必须面对与必须回答的命题。
具体到王阳明对佛道的认识方面,他如其他宋明理学家一样存在着长期的思想纠葛。但是,这种纠葛本是源于意欲入世而不得后的出世向往,又经出世色彩的隐逸实践,从而更易于辨别“仙、释之非”。王阳明在《朱子晚年定论序》中自述:“求诸老、释,欣然有会于心,以为圣人之学在此也已。然于孔子之教间相出入,而措之日用,往往缺漏无归”,他利用儒佛对比的方式,进一步增进了对“仙、释二氏之非”的了解。鉴于目前史料文献对此记载较少,无法深入探究阳明当时“渐悟仙、释之非”的具体认识。但从《王阳明全书》中仍旧可以看出阳明对佛教持有的辩驳意见——在目的层面,儒家意于践履其主张的伦理纲常,佛家则在于实现个人解脱。
因而王阳明认为“夫禅之学与圣人之学,皆求尽其心也”,但“圣人之学,无人己,无内外,一天地万物为心”。由于“入而父子、夫妇、兄弟,出而君臣、长幼、朋友”为人的天性,所以,圣人的“求尽其心”在于尽人伦、参天地、化万物,实现成己、成物的统一,践行一种富有德性的生活。而佛家以三千大千世界为虚空,“起于自私自利,而未免于内外之分”,讲求“外人伦、遗事物”,“尽其心”的目的仅仅在于修得虚寂的菩提心。为此,阳明屡屡批判佛禅的自私自利,如他说道:“佛怕父子累,却逃了父子;怕君臣累,却逃了君臣;怕夫妇累,却逃了夫妇;都是为个君臣、父子、夫妇著了相,便须逃避”,“释者却要尽绝事物,把心看作虚相,渐入虚寂去了。与世间若无些子交涉,所以不可治天下”。
在修行层面,儒家有现实内容,以天理良知作为主宰。佛家无内容,往往流于空寂。尽管佛家坐禅与儒家静坐、“佛家言寂灭”与“圣人言寂然不动”在表面上都有相似之处,但王阳明认为,儒家静坐是因“初学者必须思,省察克治即是思诚,只思一个天理”。“圣人言寂然不动”则在于强调“顺其寂灭之常”,两者不曾“离却事物”,并共同遵循内容背后的一个天理良知。而对于佛教,无论是“佛家言寂灭”,还是佛家坐禅,其实都是一种无现实本体的修行,“以寂灭为乐,是有意于寂灭矣”,“与世间若无些子交涉,所以不可治天下”。可见,是否依据现实、是否有一个天理良知作主宰是儒释之间的界限,因而王阳明批判佛氏之习的原因之一在于坐禅求静的佛氏修习常常让人陷入就修行而修行的空寂,在王阳明眼中,这种修行只是“簸弄精神,非道也”。
综合儒佛在目的与修行上的不同可知,王阳明从未褪去他身上强烈的儒家现实关怀。无论是批判佛氏的自私自利,抑或佛氏以空寂为乐,这些都是立足于日用之常的现实情况出发而探索的结论。与许多宋明理学家严守“三教之判”不同,王阳明并未直接否定佛教,而是对佛教始终秉持既批判又援引的态度。嘉靖二年(1523),王阳明不但以“二氏之用,皆为我用”这一论断来总结他对佛道的认识与实践,而且更以“厅堂三间共为一厅”的比喻来形容儒、佛、道三家关系,其目的在于揭示“道一而已”的本质。
这一结论尽管形成于他思想定型后的晚年阶段,但却是源自他于弘治十五年(1502)隐逸实践的结果,即“渐悟仙、释二氏之非”。王阳明认为“渐悟”是一个持久而缓慢的过程,甚至可以认为这是一个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过程。之所以这样讲,不仅是因为阳明认识到佛道的弊病,而且还因为他体悟到佛道之用。毫无讳言,在弘治年间,这种佛道之用的思想只是处于萌芽阶段,当时王阳明思想主流是“复思用世”。这一时期,王阳明再度肯定入世的价值不再是源于像少年时期的功名崇拜与英雄主义,而是基于他深刻体悟儒佛道三教的结果。这种通过切身体悟而萌生的入世理念是根植于民胞物与的儒家真精神,其最显著的表现便是王阳明主持山东乡试的种种。
弘治十七年(1504),王阳明主持山东乡试,试录皆出自其手。出于“圣人各有忧民之念,而同其责任之心”的担当情怀,他设计了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的试题与破题陈文,策论涉及礼乐制度,论题涉及因“老、佛害道”而导致的“圣学不明,纲纪不振”等问题。
由这些试题可知,王阳明在格物穷理失败、溺于辞章之习、溺于骑射之习、溺于神仙之习、溺于佛氏之习后逐渐开始走上儒家外王之路。从思想转变的角度看,这是一种儒学思想的再回归。王阳明以经世致用的标准来批判佛教,认为“佛老为天下害,已非一日”,其中亦彰显着他“复思用世”后对佛教的基本态度。不过,正如前述佛道之用的萌芽已显露,他认为佛老原旨与夫子道相近,“今夫二氏之说,其始亦欲以治天下也”,故提倡对佛老的包容,“天下之道一而已矣,而以为有二焉者,道之不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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