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7月24日)
绪 论
这是个好题目。因为这个题目可以解决很多人思想认识上的烦恼。其一,有不少人认为佛教强调业力,一个凡夫谁能不受业力的支配呢?如此,佛教和害人的宿命论又有多少区别?其二,修行的实质是什么?如果修行的实质是改变业力,那么,业力的性状是怎样的呢?
在没有展开这个题目之前,我想我们应该有一个基本的共认。如果我说佛教是一种教育,而不是一种信仰,大家会听起来很不顺耳。信仰是有选择的,而教育则是“有教无类”的。如果佛教是“有教无类”的话,学佛的人会更多。据研究南传佛教的人士讲,在原始佛教教史中,看不到佛陀以教主自居的记载,并不说自己的教义是一种信仰,只有有信仰的人才能接受这种教育。恰恰相反,他是以一种教育出现的。当我们大力强调“信为能入”的时候,在不自觉间把多少想学习佛法、接受佛法教育的人关在了门外。所以,在我来看,三皈五戒既是确立信仰的一种表现形式,更是教育的初级阶段、一个基础步骤。
在这个基础理论的教育中,建立对于三宝的正信,可以看成指导人们的认识、建立人们的一种信心和一种信念。信念是一种力,在佛法是叫念力。在五念法中有念佛、念法、念僧、念戒、念天五种日用方法。没有皈信佛法僧三宝之前,我们的心念如散落的露珠,有其闪光、泽润之点,只有皈信后,我们的心念才可以称为信念,如汇集的河流,其力变得强大。随着我们对法理体悟日深,如水的外形下是一股慈悲力,由于戒行的实践和禅定的修习,滤去私心杂念的心如水一样明净,如水流一样无畏。所以,我以为皈信三宝不仅仅是建立一种信仰,举行一个形式,而是一种信念力。这种信念力可以改变生命的流向。
而五戒在人们看来则是一种信仰的规范,我认为,从浅义说是指导正行,对于生命的修正提出具有操作性的法则和要求,用以建立更高的人天坐标。通过五戒的修行来改变业力,在我看来,这才是最实质的最有意义的。长期以来,一涉及到信仰的形式和内容,人们会好似大肚地说,那是一种个人信仰吗,言外之意是可以理解和谅解。对于信仰的逆反心理,使我们讨厌一切信仰。由于信仰的抽象性,使我们不容易建立信仰。即使我们开始信佛,我们对于如何改变自己也无从下手,而五戒所要戒掉的十恶业,恰恰是下手的着力处。虽然业力的内容很多,如共业、不共业等,往往是我们“心有余,而力不足”。
业力之我见
那么,我们不禁要问,既然决定命运的是业力,那什么是业力呢?业力是精神的还是物质的,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如果有,我们又如何来改变它?
业,梵语“羯磨”、“摆磨”,意为造作,也可以理解成运动和过程,或者说是一种“场”,即生物场、磁场。我们对于有形和无形的认识和理解,如下的例子可以说明,或者说可以给我们一点认识上的启示。一种物体运动虽然终止,但其余势依然存在。我们常见的现象是,一列火车在紧急状况下全面制动,但火车还是向前冲刺了几百米才得以停止。这一现象给我们的启示是,行为的终止并不表示一种行为结果或这一行为产生的“力”的消失。
天体物理学家认为业力是一种自然力,即一种磁场强力。地球的表面布满磁场,磁场之间互相交织、吸附、影响。从修行者的实践来看,是一种由修习止观而得到的心力,我们常说“制心一处,无事不办”,即是指用心的程度。念佛者专注于念佛之一念而产生念力,习禅者修习禅定而生出定力。由此看出“心”是可以调训的,这种调训如果从品质的提高来讲,人们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如果从心身的质变,即修行可以出凡入圣,人们则难以认同。但这一问题的解决正好是佛法的支点,不认同此点即是不认同佛法,所有的修行者也就失去了思想行为的依托。故此,我们相信恶心的改变其实质是恶业的改变,而不论是恶业、善业的改变和修习都可以看成是恶业的消除、善业的增长,以此使我们的心力更为纯净更为强大。
从业的分类透视生命现象的复杂性,可分成:
1、业行为:善业、恶业、无记业;
2、业修果:黑业、白业、不黑不白业;
3、业趣:极重业、近死业;习惯业、累积业;
4、业受:心受业、身受业;
5、业时:现做现报、来生受报;顺后业——定业、不定业;
6、业果:六道受生;
7、业性状:有表业、无表业;受戒时的戒体;律仪无表业、不律仪无表业、非律仪非不律仪无表业。
从我列出的业力的内容大家可以洞见,业的性状和内容是复杂的,有如生命的成形。任何一种将其简化的说法和做法,都有可能自误误人。同时,任何一种僵化的、教条的说法都有可能断人善根。佛教界大家在谈到“业”时,一般是在说“业修果”,是就通过修行改变生命的流向的结果来说的。所以,最大的误区就是简单化。因为个人的业果我们可以看成是个业,或不共业,一个团体的行为结果是共业。修改个业较之修改共业要容易得多。这就是我们通常认识到的:一个人想做好很容易,一群人要做好非常不易。个业是易于改变的,共业则不易改变。但是个业和共业就如同一个人和大家同坐一条船,个体和群体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连系。
改变业力的修行
贪、嗔、痴是意恶业的一种表现,这种黑业如毒素一样在意识里互为增胜,并使我们在社会活动中表现为一种自私、无知、无明。修行的过程是增强戒力、定力、慧力的过程。戒、定、慧是除垢剂。
我们大家一致认为,修行者的终极关怀是生与死。生与死之间我们大家又承认有一个中阴身,中阴身是由业力来支配的,业力在支配中阴身的时候情况如何呢?认识这个问题对于指导我们的修行会是一种参考。
我们死后不能自主,主要是受到以下几种力的影响:
情缘业力:亲情之间的互相关爱,如母子、父子、兄弟、姐妹,甚至爷孙等等亲和力的共业的牵制,表现为恩爱难舍。
物缘业力:去世亡灵种子和物质世界电子之间电磁正负相吸,当物电强时,亡灵将进入植物和动物界体内进行轮回。
诸佛菩萨的感应力:此力是诸佛菩萨高能量种子和亡灵之间的亲和力,即强核作用力,当此力够大时,可超过前二种力,托举亡灵之种子,直升诸佛菩萨之乐土。 种子本身的飞升能力:这种能力取决于生前的修行功夫。强弱的结果是不同的,强则主导命运的能力越强,反之可知。 前两种力是向下的,后二种力是向上的,前后二者彼此的合力的强弱,决定着生命种子在六道中的位置,以及我们是否能出离三界。
业与梦的解析
佛经中对梦的分类:
1、天人感梦;
2、宿世梦;
3、所思梦;
4、身触梦。
前二为实,后二为虚。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由妄想所致,不必细论。只所以说前二为实,是藉此证明了业在梦中的作用。天人感梦的记载在佛教史中是很多的,是善业所诱发的一种感应,有提示的作用。宿世梦则是宿业在今生的一种泄露,有警示的作用。有人说“至人无梦”,“真人无梦”,是指对人生和宇宙没有幻想、破除无明的开悟境地。而一般的人总是有梦的,修行者也不例外。只是梦的多少、梦的好坏不同而已。
我们有时会找人解梦,想洞见梦的秘密。我们不如在清醒时截断妄想之流,通过修行来改变思想行为。
与业力说有关的几个过患
宿命论的过患:认为命是前生注定的,认命吧。佛教认为,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有能力改变自已的命运,命自我立。
断灭论的过患:认为人死如灯灭,使人们的思想行为失去坐标。
随世论的过患:认为人无法掌握自已的命运,顺其自然吧。泯灭人的主观能动性。
不可知论的过患:认为生命是不可知的,就这么一回事。导致虚无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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