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是印度哲学,在佛教大兴之前,成为沙门思潮中最大的宗教派别
大家好,我们今天继续走进印度。耆那教是印度的一个重要哲学派别。在阿育王大兴佛教之前,耆那教是沙门思潮中最大的宗教派别。它在印度的宗教和哲学思想史上占有重要哲的地位。“耆那”一词,意为“胜利者”、“完成修行者”,汉译佛经译作“尼乾外道”。据耆那教自己的传说,其起源于远古时代,有24祖师。每一祖师有不同的色彩和标志。
如第一祖师阿底那陀以公牛为标帜,金色。第6祖师巴特摩巴罗波,以红莲为标帜,红色。不过,一般认为耆那教所谓祖师多为传说人物,只有23、24祖师才是真正的历史人物,见于文献的记载。耆那教祖师的标帜,实际上带有原始图腾的特点。据此“使我们可以想像作为耆那教来源的流行的原始信仰。我们将看到,耆那教在这个国家里生存的长期历史中,原始成分构成它的基础”。所以,耆那教的祖师虽多不可考,但此教的起源还是比较早的。
第23祖师白史婆的标帜为七蛇盘坐,蓝色。他出身于伽尸国的王族,曾作为迦尸的武士与羯陵迦人打过仗。他30岁时出家修苦行,经83天的修练而得道。耆那教的不杀生、不欺诳、不偷盗、不拥有私财的戒律,据说是白史婆创立的。至第24祖师尼乾子时,耆那教有了很大的发展。尼乾子以狮子为标识,金色。他被列为沙门六大师之一。尼乾子出身于吠舍离部落首领之家,父母都是虔诚的耆那教徒,从小就受到耆那教的影响。他30岁时父母双亡,长兄继承家业。
在得到长兄的同意后,他出家修行,经过13年的修练而得道。尼乾子主要在恒河中下游地区传教,以摩揭陀的王舍城为中心。据耆那教文献,他在王舍城住了十余年,其12大弟子中有11人是在这里逝世的。尼乾子为教主时,耆那教的教义已确立,以后基本上没有大的变化。耆那教的经典名为“十四前”和“十二支”。“十四前”已亡佚,“十二支”亦缺一“支”。故耆那教经典又有“十一支”之称。除经典外,耆那教还有大量的文献,较重要的有康达康达的《五原理精要》、乌玛斯伐蒂(约公元5至6世纪)的《谛义证得经》,等等。
耆那教教义最重要的内容是“七谛”说。“七谛”说的内容是有关命我、非命我、漏入、系缚、遮、灭、解脱的理论。命我”和“非命我”是有关万物形成的学说。耆那教认为,“命我”(即灵魂)是一种有意识的实体,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已解脱的,处于永恒的状态之中;另一类是未解脱的,处于轮回之中。后者又分为两种,一种存在于地、水、风、火、植物等中,为不动的“命我”。另一种是存在于具有两种感官以上的动物之中,为能动的“命我”。在耆那教看来,不仅人类和动植物,而且一切物质元素都有灵魂。
“非命我”,包括法、非法、虚空和补特伽罗四部分。虚空是一切事物存在的场所。法与非法为事物运动和静止的条件。对于它们之间的关系,耆那教举例说,河水为鱼提供了运动的场所,水是法;人在大树下乘凉,大树为人提供静下来休息的地方,大树是非法。补特伽罗是一种极细小不可分割、永恒存在的物质,亦称极微。极微形状不一,性质不同,有冷、热、干、湿等区别。万物是由形状和性质不同的极微结合而成的,所以它们存在着差异。耆那教还提到时间问题,认为时间决定了事物运动的长短、持续和停止。
耆那教的“命我”和“非命我”,包含物质和精神两类东西。耆那教与邪命派一样,认为世界万物的基础是物质和精神两类东西,但在认识上更为深刻。它指出,物质(极微)最小的成分是不可分割的极微,而不是简单地归于地、火、水、风等因素,并注意到了时间、空间、运动与静止的关系及其在事物形成中的作用。
耆那教有关世界万物形成的说法,否定了婆罗门教的梵天创世说。对婆罗门教的吠舍天启、祭祀万能说,耆那教也作了抨击。它指出,吠陀不是什么真理,而是婆罗门教编造出来的谎言。祭祀杀生不仅得不到福报,反倒会增加罪恶。婆罗门祭司是不学无术的寄生虫。种姓制度是人为地泡制出来的,是婆罗门教维护自已利益的工具。
不过,耆那教没有否定婆罗门教的轮回解脱说,而是作了改造,形成为自已的学说。它认为,灵魂(命我)原来是完美无缺的,但与极微等东西结合形成为万物投生世间后,受到身、语、意识所产生的行为即“业”的污染。“业”流入灵魂,称为“漏入”。
这样就产生了苦、乐、哀、贪婪等种种情绪和欲望。灵魂受到“业”的污染被“系缚”,犹如衣服被油垢和灰尘弄脏一样。被污染的灵魂,将处于轮回转生的状态。它投入何种躯体,则取决于其被污染的程度。多行善事,多积善业者,死后可转生为天神;多行恶业者将转为低等动物。耆那教认为,即使转为天神也并不幸福。因为,处于轮回的灵魂在本质上都是痛苦的。只有彻底消除业对灵魂的污染,使灵魂摆脱轮回状态而得到解脱,才是真正的幸福。
耆那教指出,要消除“业”的污染就必须奉持“三宝”,即正信、正智、正行。正信,指虔诚地信仰耆那教教义。正智,指正确地理解耆那教教义,从事物的生灭变化中认识灵魂的永恒性。正行,要求未出家的信徒实行五戒:不杀生、不欺诳、不偷盜、不奸淫、不追求私财。这五条戒律除“不奸淫”外,在白史婆时期就已制定。耆那教信徒实行“三宝”是相当严格的。
他们恐怕伤害生物,不饮未过滤的水,因为未过滤的水中含有生物。《杂宝藏经》(卷十)说:“一外道出家人,身穿纳衣,安行徐步,去去众生。老婆罗门问之言,何以并行,口唱去去。外道答言,我出家人,怜悯一切,畏伤虫蚁,是故尔”。这里说的外道,即为耆那教徒。他们外出时口戴薄纱,手执扫帚或树枝边扫边行,口唱“去去”,以防虫子飞进口中或被踩死。耆那教徒务农者很少,多经营商业,就是怕伤害田地里的生物。对出家的信徒,耆那教的戒律更为严格,要求行苦行。
它指出,苦行是消除业的系缚,获得解脱的最佳途径。汉译佛经对耆那教徒的苦行有不少记载,说他们“或有常立举手者,或不座床席,或有常蹲者或有卧荆棘者,或有卧果蕨上者,或有裸形卧牛粪上者”;他们“不食鱼、不食肉、不饮酒”;“或一日一食,或二日三日四日五日六日七日食,或复食果,或复食莠,或食饭汁,或食麻米,或食慊稻,或食牛粪,或食鹿粪,或食树根枝叶果实,或食自落果”。可见,蓍那教的苦行在食、宿、衣、行等方面都有严格的规定,采用的是折磨自身肉体的方式。耆那教认为,这样苦行12年后再绝食而死,就能彻底消除系缚灵魂的业,使灵魂获得永久的解脱。
耆那教讨论了认识论方面的问题。它把人的知识分为五类,即通过感观获得的知识,借助符号和语言获得的知识,直接获得对时空中极为遥远事物的认识,对他人精神活动的直接认识,对一切事物及其变化的最完美的认识。耆那教认为,前两类知识是通过感观获得的,后三类则是不通过感观而直接获得的。人们对前两类知识的认识,加入了中间环节(感观),因此是不可靠的。只有不通过感观而直接获得的知识才是可信的。耆那教的认识论,具有贬低感觉经验的特点。
耆那教讨论认识问题时,谈了如何判断事物。它认为,世间的事物复杂多变,要作出全面的认识唯有圣哲才能做到。而普通人仅能从某种特定的角度认识事物,获得事物某方面的知识。这种认识方式,称之为“论法”。耆那教把“论法”分为“七支”(七种形式),即存在、不存在、存在又不存在、不可描述、存在并不可描述、不存在并不可描述、存在又不存在并不可描述。
它指出,为正确表述一个判断,应在其前加上“就某方面而言”之语,以表示判断的相对性。例如,不能说“大象像一根柱子”而应该说“从某方面(象之腿)来说大象像一根柱子”。耆那教的“七支论法”注意事物多样性及变化的特点,含有一些辩证法的因素,但它强调普通人不可能对事物作全面的认识,似乎又有一些不可知论的色彩。今天的文章就到这里,感谢您的阅读,喜欢的话可以关注小编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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