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选自《欲海回狂》(白话) 清周安士著,是被印光大师誉为世间第一善书——《安士全书》的第三卷,此书用雅俗共赏之笔,写下了既有诚挚劝勉,又有严厉训诫的感人文字。
《法苑珠林》说:“佛曾说过邪淫有十种罪报:第一、常担心会被女人的丈夫所杀。第二、夫妇关系不和睦。第三、坏事增加,好事减少。第四、自身早亡,致使妻子儿女孤寡无依。第五、家中财产不断耗尽。第六、只要发生不好的事,总是被人怀疑。第七、受到亲友的诽谤。第八、随处有人结怨成仇。第九、死后堕入地狱。第十、命终转世后生为男子,则妻子不贞洁;生为女人,则与多个女人共一夫。”
《八师经》说:“与他人的妻女邪淫,会遭到其丈夫的严惩,并殃及自己的家人。也会被官府逮捕,遭受严刑拷打。死后还要在地狱、畜生中依次受罪。好不容易再得人身,家里也会发生妇女淫乱的丑事。我因为见到这样的报应,不敢再有任何邪淫行为。”
《萨遮尼乾子经》说:“自己有妻室却不知满足,喜欢淫乱他人妻女。这样的人已丧失惭愧心,必将受尽苦难,没有任何快乐。”
《优婆塞戒经》说:“如果在不适当的时间、不适当的地点,以及与同性恋者、立志独身不嫁的处女发生性关系,就叫做邪淫。如果把自己的妻室想成别的女人,或者想象与他人的妻女发生关系,也叫做邪淫。邪淫的罪业有轻有重。欲心若重,罪业就重。欲心若轻,罪业就轻。”
《涅槃经》说:“菩萨虽没与女人亲密接触,但看到男女相伴便心生贪爱,也是毁破净戒。”
《造像功德经》中,佛对弥勒菩萨说:“有四种原因使男子成为没有性能力的阉人:第一、残害他人和动物的躯体;第二、对持戒的出家人憎恨、嘲笑、毁谤;第三、贪欲深重,蓄意犯戒;第四、亲近犯戒之人,并劝说他人犯戒。若有男子曾经犯下这样的罪业,其后能信仰佛法,建造佛像,就可以不再受这些报应。又有四种罪业使男子成为兼具男女二根的阴阳人:第一、与自己的尊长做淫秽的事情;第二、发生同性恋;第三、手淫;第四、从事色情业。若有人犯下这些罪业,其后能痛加忏悔,建造佛像,就可以不再受阴阳人的报应。”
(以上共六段,前三段是恶人的报应,第四段告诫善人,第五段告诫出家人,第六段劝造淫业者忏悔。)
《七佛灭罪经》说:“受持不邪淫的戒律,就会得到五位善神的护卫。第一位名叫贞洁善神,第二位名叫无欲善神,第三位名叫净洁善神,第四位名叫无染善神,第五位名叫荡涤善神。”
《佛般泥洹经》中,佛对柰女说:“不邪淫的人有五种福德:第一、受到众人称誉;第二、不惧怕县官;第三、自身安乐;第四、死后生天;第五、清净无染,得涅槃道。”
《戒德香经》说:“不淫佚的人,决不会侵犯他人之妻。这样的善人,生生世世都在莲花中化生。”
《楞严经》说:“若是世界上的六道众生心中没有淫念,就不会再有生死轮回。你专志于修习三昧,就是为了解脱生死。若不断除淫心,就不可能脱离轮回。即使入于禅定、智慧过人,若不断除淫念,还是会堕入魔道。只有使自己的身心中一切的淫欲动机都彻底断除,以至于连断除的执着也没有了,才有可能证得佛的无上智慧。”
《提谓经》说:“每年三个应持长斋的月份(正月、五月、九月),每月的六个斋日(初八、十四、十五、二十三、二十九、三十),以及日光、月光、星光之下,每年的八王日(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都要禁止淫欲。”
《禅要诃欲经》说:“修行之人为证得道果而持戒修定,首先必须断除对人体的六种贪爱,即对头发、牙齿、肌肤等色泽的贪爱,对容貌的贪爱,对仪表风度的贪爱,对悦耳的话语、音声的贪爱,对细滑触觉的贪爱,对人体姿态的贪爱。如果执迷于这些贪爱,应观察人体内部器官和消化排泄物,以及死后种种可恶不净之相,从而加以断除。”
(以上共六段,前两段讲所得福德,次两段讲脱离轮回,后两段简述戒淫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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