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宗教的信仰,因各人的环境不同,认识不同,以及信仰对象不同,自然所持的见解,亦各有距离;不过亦有一个相同的感觉,那就是每个宗教都是叫人行善,应没有宗教是劝人作恶而成其宗教的。所以在这个原则上。各宗教的教徒,不论是属於多神教或是一神教的,应该都可以携手合作,共同发挥宗「为善最乐」的力量,争取人心的向善,生活的正常,社会的安宁和世界的和平。本地虽然有些人是信佛,而因佛教无人宣传,不但佛理不流行,恐怕懂的佛理的人亦很少。因此,我想略谈一些佛法的好处,或可使各位增添一些滋养精神的资料。
一、佛教是信智并重的
二、佛教是标本兼治的
三、佛教是冤亲平等的
四、佛教是自他两利的
一、佛教是信智并重的
每一个宗教,首先要著重信仰,没有信仰或不受信仰,那就不能成为一个宗教。佛教是属於宗教的,因它与其他宗教一样需要信仰;同时佛教也可以说是非宗教的,因它有与普通一般宗教说法不同的超越性。比如佛教重信仰,是与其他宗教一样的;而他尤重理智,则与其他宗教有别,它是全把信仰建筑在理智上的。否则信仰便有盲信、迷信。所以大智论说:「佛法大海,信为能入,智为能度」。在这里见得只有信仰,没有理智,是不能了彻人生真谛的,也不能学佛而究竟离苦得乐的。这就是佛教与其他「因信得救」的祗扁重信仰的宗教不同的地方。同时佛教认为同是信仰,而信仰的价值亦不同。有些宗教的信仰是彻底的、究竟的,有些宗教的信仰可能不彻底不究竟的。例如洪水泛滥成灾,我们信仰爬上屋顶可避水灾,但洪水来势汹涌,若再高涨,屋顶安全的信仰就要动摇,不妨再登上小坡,信仰小坡可以避难,可是洪水不断增涨,小坡的安全信仰亦动摇,就只好在登上高山,则洪水更大,亦无问题,便可得到究竟的安全。信仰的道理亦是如此;信仰世间的善法或多神教而得到保障,如避水于屋顶,不是究竟的安全;信仰一神教而生天,得到保障,如避水于小坡也不是究竟的安全;信仰佛教而超脱轮回生死劫难,上生净土,如避水于高山,获得彻底的解脱,究竟的安全。所以同是宗教信仰,而信仰价值是有所不同的,因此从佛教的眼光看来,信仰天堂都不的究竟,何况是信仰世间的蛇神牛鬼,自然是暂时的安全,而非究竟的安全。
佛教是智慧的宗教,可是这种智慧不是普通一般的知识。知识是向外的,从外面的学习经验得来的,是有限量的,也不是统统都正确的。佛教的知识是内向的,是向内在掘发出来的,是无限的,正确的,这种智慧是必须依修戒而生定,由定而开发出来的智慧,经的起时代一切学术的考验而合理性和超越性,在世间一般宗教哲学中,可是不易找得到的,由这种内在底智慧契证诸法的真理,才能产生人生的真知灼见。这也曾为古今中外的文化学者所赞赏。如中国的国学大师章太炎说:「佛教的理论,使上智人不能不信,佛教的戒律,使下智人不能不信,通彻上下,这是最可用的」。康有为说:「仙学大祖,其微言实理无多,令人醉心者有限,若佛学之博大精微,至於言语道断,心行路绝,虽有圣哲,无所措手,其所包容,尤为深远」。英国哲人了罗素则说:「各宗教中我所赞同者佛教」。佛教如果不具有甚深的智慧和崇高的学理,那会使时代的哲人学者,心折如此呢?
二、佛教是标本兼治的
甚麽叫做标本兼治?标是枝叶,本是根本。比如植树,若要枝叶美丽,必须先治其根,后治其叶。如果只想枝叶美丽,而不顾其根本,就不能叫做标本是兼治,也不成为植树的良法。又如今日世乱多难,人心思治,渴求世界和平的实现;但欲求世间和平的实现,必先使人类思想赳于统一,治好思想水火不容的病症,行为上表现出来自然是和平共荣的现象,不然、纵使天天开和平会议,和平必难期实现,纵使实现,也是暂时性的治标,不是永久性的治本。就是拿普通国家的法律来说,法律只能治之已然,不能防犯未然,也只是治标,不是治本。因为社会是群治的由于士农工商等各界的人士各司其职,各尽其能,才能促进社会的安定和繁荣,可是今日的社会,人心如江河日下,淳源凉簿,风化不良,杀盗淫妄,肆无忌惮,虽绳之以国家的法律,只能治之已然,不能防犯未然,那岂是根本的办法?所以今日欲医治人类社会的病症,惟有依佛教的戒律,先纠正人心,澄本清源。然後社会的秩序才能安定,达到国家的和乐与繁荣。
佛教的基本戒律,在於五戒,是人伦的正法,近於儒家的五常。一、不杀生是仁,儒家所谓「仁民爱物」或「民胞物与」;二、不偷盗是义,所谓「路不拾遗」,「沸义之财不取」;三、不邪淫是礼,所谓「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四、不妄语是信,所谓「民无信不立」,「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五、不饮酒是智,所谓「酒能乱性败德」,「酒不醉人人自醉」,亦原「色不迷人人自迷」。酒能导色,故宜戒绝。五戒的性资与五常相同,而作法有异,儒家的五常重理论,佛教的五戒制为必行的规则,不行则犯,名之破戒,有应得之罪业,受应得的果报,故凡受其戒者,不得不懔懔遵行。如果人人各安其位,各守其戒,则一人如此一人治,一家如此一家治,一国如此一国治,全世界如此,自然世界人亦多「国治天下平」了。因此今日的人类,如能依佛教的五戒先治其本,加以法律助治其本,则社会大同,人民坐享其利,欲世界不太平而不可得了。
三、佛教是冤亲平等的
我们人类在平日互相接触的关系上,不免有厚彼簿此,或爱此憎彼的协调与不协调的两种现象,这即是所谓的冤家与亲家之分别,为亲家的日日相见,自然欢喜,最难堪的是冤家浃路相逢,分外眼红,这样由小冤家变成大冤家,或是由少人冤家变成多人冤家。弄到家庭不和睦,社会不安宁,也成为国家乃至世界发生斗争的导火线,这是不可忽视的事实。
人类的亲情关系,必须要透过佛理,才得协调,不免除过与不及的弊病。佛法体验到人生应要冤亲平等看待,是有其两个深切的理由:一是佛陀曾澈悟到人生的共同原理,在於人类共同的佛性。这个共同的佛性是人人具有,个个不无,而且又是在凡不灭,在圣不增。久在大家同体具有的佛性上。验知大地众生,不论其为高等动物或低等动物,甚而有情与无情,动物与植物,都是同一体性的;既然是同一体性,还分甚麽亲疏屎适莫?说甚麽「仇者快而亲者痛」?如果悟知众生同体而强分亲疏,自己平心一想,亦不免哑然失笑了。二是佛陀天眼智,观察众生是死此生彼,轮回不息,都曾做过父母兄弟、姐妹眷属的亲戚关系;从宿命智了扯众生界过去无始以来,一切人事过从,有更亲密更亲切的关系。就是对人类以外的其他动物,亦要建立起这亲切的关系。这样观想,谁肯把自己的亲人而作为冤家来仇视?谁肯举刀来残杀其他和自己同体的生命?杀机既息,则一切冤家都变亲家,内在不再发生怨憎的心理,外界的家庭失睦或社会斗争亦不存在,人类自然赳于和乐的坦途。
佛陀不但是理论的发现者,亦是理论的实践者。如佛陀在世之时,因了过去世未修菩萨道时与提婆达多结下怨恨,所以提婆达多时时想害佛报仇,时时来找佛陀佛陀的麻烦给佛陀过不去;可是佛陀并没有对他感到麻烦与烦恼,反之还对他表示亲切的好感,时时向大家说提婆达多是他的善知识,好朋友,由於提婆达多的逼害与鼓励,使他的道业精进勇猛,提早得到超级的成功。不但视提婆达多如此,就是视那位与提婆达多做朋友的阿奢世王,也是如此,因阿奢世王帮了提婆达多的忙,不只是毒害他自己的父母,也有给佛陀过不去的地方,可是佛陀对他没有半点嗔恨与仇视,当他恶报现前,身患毒疮,叫苦连天,向佛陀忏悔求救,佛陀还是以慈光摄被,使他毒疮平复,恢复了健康。这些,都证明佛陀不光在理论上说冤亲平等,而是在行动的事实上实现了冤亲平等。
四、佛教是自他两利的
普通一般人的感觉,看见佛教徒入山或闭起门来用功,都以为佛教徒是消极厌世而自利的;其实呢,入山或闭门自作工夫,正是为入世利人的预备。所谓「以出世的精神,做入世的事业」。这一句话,正可以表达这个意思。
佛教的宗旨,在「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诸恶不做,消极的自利,众善奉行,就是积极的利他。所谓自他两利,这不是很明显的证明吗?为甚麽要硬说佛教是消极厌世而自利的呢?同时佛教行善的定义,是这所行的善行,必须于人于己都有利的,才叫做行善。如果于自己有利,他人无利或有害的,就不能叫做行善。又所作的善行,必须于现在有益的,於来世亦有益的,才叫做行善;如果只是目前有益,而将来无益的,亦不能叫做彻底的行善。这样来看佛教的为善,就是自他两利的标准的行善。所以学者梁启超居士说:「佛教的信仰是智信而非迷信,乃兼善而非独善,乃入世而非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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